课程改革
关于举行温州市中小学优秀学习指导实践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2016/3/9 9:50:43 浏览数:29973

 

 

 

 

温教研函〔201660

 

关于举行温州市中小学优秀学习指导实践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总结交流我市中小学关于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举行温州市中小学优秀学习指导实践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范围

学习指导实践案例的内容主要指四方面:

1.关于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指导,如学习行规、整理课、解题方法、错题整理等;

2.关于不同学科课程学习方式、思维方式指导,如学生实验、阅读与写作、实践性学习等;

3.关于学生学习的自我管理,包括情绪管理、时间管理、生涯规划、学习规划等;

4.关于针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学习指导,如对学优生、学困生的个别化指导、导师制、学业测试诊断与反馈、作业面批等;

二、案例撰写要求

1.实践案例选择上述某一个主题,可以是关于学校开发的学习指导课程,也可以指学科学习活动等。

2.案例格式包括四部分:针对解决的问题(缘由)、怎样解决(实践过程)、实践效果、反思四部分来表述,需要有事理、有经验提炼。

3. 字数不超过5000字,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间距26,正文标题下方居中位置请用小四号楷体注明作者及所在单位。

三、参加对象与名额

1.全市第一、二批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试点学校每校1-2篇。

2.全市第一批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每校1-2篇。

3.县(市、区)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试点学校每校1篇。

4.县(市、区)推荐的特色案例(不超过2例)。

四、材料报送程序 

1.县(市、区)学校成果,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温州市中小学学习指导实践案例汇总表》(附件1),由教研室推荐报送;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2.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于2016610日前,将申报成果的汇总材料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908室叶芬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有关文件、表格等材料可从温州教科研网站下载。

2.联系人:叶芬,电话:88610378

 

附件:温州市中小学学习指导实践案例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637


附件

温州市中小学学习指导实践案例汇总表

 

 

             (教研室盖章)

 

编码

学校名称

案例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60关于举行温州市中小学优秀学习指导实践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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